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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法治时间】车牌套取个人信息牟利 大亚湾一男子获刑

2023-07-28 19:03:06 来源:腾讯网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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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法同行,共建法治惠州”。贷款、买房、购车、投保……生活中,我们常常会接到各式各样莫名的推销电话,那么,究竟是谁泄露了我们的信息呢?大数据时代,随着数据化、网络化、智能化对信息交流方式的改变,公民个人信息的地位和重要性不断提升,一些人用非法手段大规模收集、利用、出售公民个人信息以牟取利益。但非法出售公民信息的行为是严厉的违法行为,轻则将被追究民事责任,重则将承担刑事责任。

被告人阿扬是一名房产中介,在大亚湾区工作,除了日常到店咨询的客人之外,为了拓展更多客户,阿扬便将主意打到了前去一手楼盘看房的客户群体上。

大亚湾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房耀庆:“他主要去营销中心,看到附近停的车,因为去看房的车主,是有购买房子需求的,他把车牌号码记下来,通过车牌号码,查询手机号码的上家。”

就这样,阿扬开始在各个楼盘的营销中心附近流窜,将前来看房客户的车牌号抄记下来,随后将车牌号发给自己的“上家”,以每个车牌查询费用7到17元人民币不等的价格,查询到车牌对应的品牌、车身颜色、车主姓名、电话等客户关联信息。

大亚湾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房耀庆:“这个过程中,他有些同事,也知道他有这个渠道,也会找他,把车牌号码发给他,让他帮忙查车主的手机号码,他也帮人家忙,从中赚取一点差价,如果是别人找他买车主号码,他就收取8到17块钱不等的费用。”

对于同事提供的这些车牌号,查询到车主信息后,阿扬先自己打一遍电话,保留下可发展的客户,再转卖给同事,从中赚取差价。之后,警方查到了阿扬所在的这个利益链条,顺藤摸瓜,将阿扬抓获。案发后,经调查,阿扬共有10050条购买记录,并因此获利约14000元人民币。案件审理认为,被告人阿扬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向他人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大亚湾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房耀庆:“侵犯普通个人信息,立案追诉标准是5000条,本案被告人已经达到一万多条,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我们综合被告人有坦白、认罪认罚情节,最终我们是判处了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

由于阿扬的行为侵害了不特定公民的隐私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因此,检察机关在提起公诉的同时,还提起了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该诉请也得到了法院的支持,最终,判令阿扬采取有效措施删除所存非法持有的公民个人信息数据,并向被害人赔礼道歉。

大亚湾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房耀庆:“公民的个人信息是受法律保护的,任何个人不能随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获取了手机号码之后,又打电话给车主,对人家的生活是一种骚扰,影响了人家的安宁。”

非法收集、利用、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固然会受到法律严惩,但作为自己信息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我们,也要提高警惕,为自己的信息安全上一把“安全锁”。例如,不随意点击短信、社交软件中的未知链接,不扫描来路不明的二维码等,在官方渠道下载app,对可疑电话号码或短信,致电相关单位官方客服核实确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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