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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日,烟台招远公安交警大队组织开展疲劳驾驶等重点交通违法及轻型厢式货车专项整治统一行动。10点40分,霞坞检查站民警对一辆车牌号为鲁F5**EL的轻型厢式货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车厢内竟坐有两人。经询问,驾驶人从龙口出发,拉着厂子生产的衣服和工人要到青岛去。
车厢没有设计载人的安全防护措施,在拐弯、急刹车及遇到紧急情况时,乘坐人员极易发生磕碰等事故,被查处时,车厢内两人坐在一堆衣服中间,十分危险。民警对其驾驶员遇某进行了教育,并依法处以罚款50元的处罚。
责任编辑 李蕾
审校:赵璇
关键词:
轻型厢式货车
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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